崧文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10-22 12:18:29 发布人:青浦区崧文小学
2016年1月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并结合实际,特制订学校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评选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凝心聚力,更好地激励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投入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之中,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校建立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评优评先工作。由校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人事干部及教师代表任成员。 三、评优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原则 (三)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 (四)初评推荐、综评确定原则
四、具体内容 教师评优评先内容包括:优秀党员、记功奖励、园丁奖、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名优教师及校级骨干等等。 五、评选程序 教师评优评先的程序为: (一)初评: 1、优秀党员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初评; 2、记功、园丁奖等由校长室组织进行初评; 3、优秀班主任由德育处组织初评; 4、教科研先进个人由教科室组织初评; 5、名优教师及校级骨干由教导处组织初评。 (二)综评 各处室将初评结果交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讨论综评,并按名额确定推荐对象。评审小组将推荐对象进行全校公示,后将结果报上级部门终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条例,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一学期内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20天的。 5、在各类评优评先过程中出现各类不规范现象的。 七、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有些条款今后将不断完善和调整。 八、上述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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