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文小学教师师德规范条例
发布日期:2016-02-14 19:39:42   发布人:青浦区崧文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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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上海市教师师德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崧文小学教师师德规范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重学习,以德修身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坚持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自觉遵守会场纪律,集中注意力,不随意摆弄手机等。

二、爱岗敬业,教风严谨

1.认真备好课、上好课,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拖堂,不随意调课,不在上课时间随意摆弄手机。

2.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学方案,积极营造师生互动互学的教学环境,注重教学反思,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三、遵纪守法,严以律己

1.严格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有事及时到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

2.不得擅自调课,不得无故缺课,不得在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等。

四、乐于奉献,廉洁从教

1.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工作中讲奉献、淡名利。

2.不得对学生进行有偿教学,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和现金,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五、关爱学生,关心集体

1.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挖苦、讽刺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正确对待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

六、尊重家长,耐心接待

1接待家长礼貌温和,不与家长发生争吵。

2要定期进行家访,诚恳听取家长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七、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1.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坦诚相待,相互配合、共同进步。

2.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互帮互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为人师表,树立形象

1.在学校内不浓妆艳抹,不穿戴过于夸张的服饰,不抹有色指甲油,不穿拖鞋。

2.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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