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青浦)培训班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3 13:25:53   发布人:青浦区崧文小学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05]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培训,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院将组织“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含中级和初级)。具体要求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主要以我区中小学、中职校教师为主,培训对象包括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骨干班主任、德育干部等。每校须报1-2名。

二、报名条件

1.参加初级培训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中级培训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者,工作满1年;

2)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工作满3年;

3)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5年;

4)已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初级)证书,工作时间不限。

请大家参考报名条件,明确自己所申报的级别。

三、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表1;(请见报名表)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复印,贴入报名表相应栏内

22张一寸同底近期彩色报名照。(贴入报名表相应栏内)

2.另交一份盖有单位印章的报名表,无需张贴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照。

3.请于630前将报名表交进修学院德育室田银平。

四、培训课程

中级班:基础理论、专业理论与技术、实践能力评估,共计400学时。

初级班:基础理论、专业理论与技术,共计230学时。

五、培训地点和时间

1.地点: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时间:9月中下旬开班。

六、培训费用

1.初级培训费1840元(按照物价局核定收费)。

中级培训费3200元(按照物价局核定收费)。

已有初级学校心理咨询师证书,再申报中级,交费1840元(按照物价局核定收费)。

培训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另收,另行通知。

2.请于6月28日前将学校参加培训老师的费用转入账号:         

     1001220709026401245

        西   

转账时注明学校、姓名等个人信息。

3.学校参培教师的费用转账成功后,请通知给进修学院德育室田银平老师报备一下,发票在9月开班后再下发

培训结业后,须申请参加“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通过者可获得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中级或初级)。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青浦区教育局

20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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